原焦化厂西厂区地块生态修复项目-污染土壤预处理工棚(第二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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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焦化厂西厂区地块生态修复项目-污染土壤预处理工棚(第二座),项目招标人为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城南路1

2.1.2 合同估算价:约98万元

2.1.3  工期:6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污染土壤预处理工棚新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财务要求:2018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

(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月-2022年3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2022年3月的缴费证明。

(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4月241700分至2022年4月2917时00分;请从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取电子档),确认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2)经办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官网 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标 人: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系 人:马工、冯工

   话:0510-68660868